布撤展施工管理規定
1、需特殊裝修的展位,主(承)辦單位應通知施工單位在布展前15天填寫好①《特裝施工申請表》,提供②施工單位授權委托書、③營業執照復印件、④法人身份證復印件、⑤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⑥電工證、⑦施工搭建商安全承諾書、⑧保單復印件交會展中心進行審核。(發送文件至jxicec@163.com,聯系方式:0573-83915006;電子文件模板可至www.iqyymm.cn下載)
2、施工單位必須為施工人員購買展會責任險(保險內容須包含以下三方面:a對于所租用展覽場所的建筑物、各類固定設備及地面、地基的損失;b被保險人雇請人員的人身傷亡;c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每人賠償限額不少于30萬),沒有購買保險的,可到展館現場購買保險。布展當天,施工單位到會展中心交納相關費用,辦理施工證(特裝管理費用:8元/平方米;押金:10元/平方米;施工證押金:20元/張)。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帶施工證方可進場施工,無證者不得進入展館,施工時必須帶安全帽(如沒有自備安全帽的,可到現場服務處租賃,租金:10元/個,押金50元/個)。
3、施工單位在布展過程中,如需申請加班,須在當天下午16:00前到會展中心現場服務處辦理加班手續 (加班費用:2元/ 平方米/小時,不足1小時以1小時計算,100平方米起加,不足100 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計算) 。
4、展會結束后,施工單位拆除展臺并運走所有搭建材料及建筑垃圾,嚴禁堆放在展館或會展中心院內,驗收合格后方可退還押金,未在規定時間內撤清的會展中心將安排拆除清理,所產生的費用按會展中心規定在押金中扣除。
5、展位搭建高度必須按會展中心規定,一層展館搭建高度不得超過4.5米;一層展館夾層區不得超過2.5米。各展館內因空調管道設施有些部位不能達到以上高度要求,請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設計施工。如施工高度超過兩米,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高空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6、不得改變展館地面、墻、門、窗或建筑物其他部分的建筑結構,不得遮擋門、窗、排風口,不得對展館造成任何損壞。
7、展位設置和搭建不得遮擋安全通道,任何臨時搭建物與墻面必須保持0.6米的檢修通道。
8、嚴禁利用展館結構及設備設施作為展臺結構的支撐點。
9、嚴禁在展館公用設備設施、地面、柱體和墻體鉆孔、打釘子、劃痕、噴漆,不得粘貼有殘留性的單雙面膠。
10、搭建展位時嚴禁遮擋監控、空調排風口、消防栓、消防報警按鈕、消防卷簾等設施。
11、搭建材料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經防火涂層處理的符合消防要求的材料。嚴禁使用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展館內禁止吸煙、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
12、展位拆除時,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應在完全確定不帶電情況下進行工作,不得破壞展館設備設施,對懸掛物品不得亂拉亂扯。
13、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展館管理規定, 如發生損壞展館設備設施,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并按會展中心規定賠償。
14、不得在消防、配電、空調設施上掛物體,違者造成設施損壞等不良后果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承擔相關的責任。
15、布展、撤展期間各種裝修材料,不得堆放在展館門口或展館通道上,以免堵塞消防通道,消防栓和滅火器材前1.5米的范圍內以及消防卷簾下不得擺放任何物品,嚴禁圈占、損壞和挪用消防器材。
16、各展位的筒燈、射燈、石英燈等燈具的安裝必須與展品、裝飾物等保持30厘米以上的距離、并應加裝接線盒,電線不得外露。
17、電器線路、電器設備的安裝,應由持有效電工證的人員操作。
18、施工單位應按會展中心規定接電,不得擅自接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線必須加絕緣套管不得裸露,不得亂拉亂接。
19、展品和展示材料的油漆工作不允許在展館內進行。
20、展位敷設的線路應采用護套線,線路接頭必須采用專用接頭連接。除燈線外不得使用花線、鋁芯線等,橫跨通道的電氣線路必須有過橋保護。
21、碘鎢燈等高溫燈具、霓虹燈具不得擅自安裝,霓虹燈的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安裝時必須加裝防護罩,經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2、燈箱、燈柱內必須留有對流的散熱孔,日光燈鎮流器應采用消防驗收合格的電子產品。
23、室外用電設備設施應選用防雨型,做好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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